内蒙古北梁律师事务所

律师代理案件风险评估的重要性

发布时间:2024.06.06 浏览次数:93 字体大小:【
分享:


X诉贾X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,我所郝凤军律师代理被告贾X,代理该案件过程中,我所进行了多次案件研讨,研讨的内容是如果我们代理的是原告,是否应当代理该案件。

案件基本情况:

2019年春,贾X承包了某村委会的老年活动中心,自己负责建房,贾X把该老年活动中心建房的工程承包给了韩X,工程完工后,双方进行了结算,贾X向韩X支付了全部工程款。

202311月,韩X委托两名律师,以贾X没有支付完全部工程款为由,向法院起诉要求贾X支付剩余工程款33万余元。

X的证据为:

1.自己写的一份工程量(含价)清单,证明被告欠自己工程款55万余元,但自己起诉33万元。

2.另一是某村村委会建设工程图纸一份。

3.X与韩X的微信聊天记录(聊天记录中没有与该工程相关的内容,也没有向贾X索要工程款的内容)。

立案后,原告三次请求法院延期开庭、延期举证,并申请进行工程量和工程款的司法鉴定。

在进行司法鉴定的过程中,鉴定部门以原告无法提供施工图纸,且要求村委会提供图纸,村委员以原告没有给村委会施工为由拒绝提供,到政府相关部门调图纸,也没有调到。而且,原告也无法明确指明其完工的工程量。最后鉴定部门以无法鉴定为由,退回了原告的鉴定申请。

原告又把村委会和其挂靠的建筑公司追加为本案的被告,称其完成的工程中,有属于村委会的工程,村委会也应当向其支付工程款。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。

经过六个月的时间,鉴定部门拒绝鉴定,原告也没有找到任何有力的证据,在法院通知开庭后,于开庭的前一天撤诉。

我所开研讨会的情况:

第一次研讨会,参加研讨律师认为:原告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施工的工程量,更无法证明其完成工程量应付的价款。承发包双方的主体均不适格,且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承包合同,双方口头承包合同无效,可以对工程量进行鉴定后,向被告主张工程款。但原告不能用证据证明自己完成的工程量,无法证明其诉讼请求,原告败诉的风险非常大。

第二次研讨会,参加研讨的律师认为:律师代理案件,必须要求对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,可以先对证据进行积累,手中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后,再行起诉,而不能边诉讼边想着各处调取证据。折腾几个月以后,由于无法证明自己诉讼请求,被迫撤诉情形发生对律师是极为不利的。

本案给我们的启示:律师代理案件必须进行风险评估,只有证据扎实才能够启动诉讼程序。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极有可能会导致败诉的风险。这种情形不但会影响到律师的声誉,也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,甚至会产生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…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作者:郝凤军律师

当前位置: 首页- 北梁资讯- 北梁视点
咨询热线
1
8
9
4
7
1
7
5
7
4
3

宋孝彬律师18747117946

手机扫一扫

关注北梁律所公众号

蒙ICP备20001883号-1      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420

网站建设     网站地图     
版权所有:内蒙古北梁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