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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北梁视点】 程序正义的迷思:当“死磕”异化为法庭表演

发布时间:2025.09.11 浏览次数:9 字体大小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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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在一起备受瞩目的刑事案件中,辩护律师提交了长达二十万字的辩护词,洋洋洒洒,引经据典,却与案件核心事实渐行渐远。法庭之上,律师慷慨陈词,目光灼灼,仿佛沉浸在一场自我编排的戏剧中。这种被冠以“死磕派”标签的辩护方式,表面上是对程序正义的极致追求,实则已异化为一场背离司法本质的表演秀——律师沉醉于技术性细节的纠缠,却遗忘了司法的终极目标:发现真相与实现正义。

       “死磕派律师”现象的出现,与我国法治进程中程序正义理念的兴起密不可分。在过去的“重实体、轻程序”司法传统下,程序正义观念的引入无疑具有进步意义。它提醒法律人关注取证程序的合法性、证据链条的完整性,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。然而,当程序正义被简化为对技术细节的无限放大,当法律辩护沦为对证据瑕疵的偏执搜寻,这种“死磕”已然背离了程序正义的初衷,演变为一种缺乏价值内核的技术游戏。

       我曾亲历一起强奸案,作为附带民事原告的代理人,目睹了死磕派律师的完整表演。本案中,强奸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本是一起相对简单的案件。然而,被告的两位辩护律师——一男一女,却将对证据的“死磕”发挥到了极致。他们对检察院举出的每一项证据都进行了无休止的质疑,对每一个技术细节都进行了过度解读。原本半天的庭审,在二人的“努力”下延长至一天半。这种对程序正义的极端追求,表面上看是在尽职辩护,实质上已经异化为一场与司法正义无关的表演。

       深入观察,“死磕派”律师的行为模式呈现出明显的表演性特征。他们将法庭视为舞台,将辩护词当作剧本,将法律程序演绎为一场精心设计的戏剧。在这个过程中,律师追求的往往不是当事人的最佳利益,而是个人才华的展示与职业快感的满足。在上述案件中,如果被告认罪认罚并对受害人进行依法赔偿,根据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规定,很可能被判处两年左右有期徒刑。但在两位律师的鼓动下,被告拒不认罪,最终被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。这一结果充分证明,某些死磕派律师根本不顾案件的客观事实,根本不顾当事人的切身利益,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那种表演的虚荣和一己私欲。

       更为严重的是,过度“死磕”导致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与诉讼效率的急剧降低。在一个司法系统本就面临案多人少困境的国度,将有限的法律资源投入对无关紧要的技术细节的无休止争论中,无疑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。二十万字的辩护词背后,是法官、检察官、书记员等司法工作者数百小时的额外劳动,是案件审理进程的人为延长,是其他当事人权益保障的被迫延迟。这种资源浪费不仅影响个案处理,更对整个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行构成威胁。

       “死磕派”律师现象还反映出法律职业伦理的深刻困境。律师职业处于多重复合的义务网络之中——对当事人的忠实义务、对法庭的诚实义务、对法律的守护义务以及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义务。当律师将技术性辩护推向极致,实际上是将对当事人的义务绝对化,而忽视了对其他主体的责任平衡。在上述强奸案中,律师的“死磕”不仅未能维护当事人利益,反而使当事人陷入了更不利的境地,这充分暴露了死磕派律师在职业伦理认知上的偏差。

      从社会视角看,“死磕派”现象的流行还与法治宣传的片面性有关。媒体对“律师死磕”场景的戏剧化渲染,公众对程序正义概念的简单化理解,共同营造了一种将技术性辩护等同于法治进步的错觉。这种舆论环境反过来又激励更多律师投入“死磕”行列,形成了一种偏离实质正义的恶性循环。

       回归法律辩护的本质,我们需要在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寻找平衡点。真正的专业辩护不是对技术细节的偏执纠缠,而是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精神的全面考量。有效的辩护应当聚焦于关键争议点,尊重基本案件事实,兼顾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公益,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尊重司法权威和审判效率。

       律师职业的真正荣耀不在于法庭上的表演快感,而在于通过专业服务推动正义实现。法律人应当超越对程序规则的技术性操纵,回归对实质正义的追求,在程序正当与实体公正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。唯有如此,律师才能真正成为法治建设的积极力量,而非陷入自我陶醉的司法戏剧演员。

       我国的法治建设需要的是既有专业能力又有社会责任的法律人,是既精通程序技术又把握正义实质的法律实践者。当我们评价一个律师的价值时,不应看他提交了多少万字的辩护词,而应看他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地促进了公正的实现;不应看他如何在法庭上表现自己,而应看他如何为当事人和社会创造了真正的价值。

      在法律职业的道路上,我们既要避免“重实体、轻程序”的传统弊端,也要警惕“唯程序是从”的新型误区。在程序与实体之间,在技术与价值之间,在个人表现与司法公正之间,中国的法律人需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平衡点,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伦理之路。这不仅关乎律师职业群体的专业形象,更关系到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能否牢固屹立。那位因听从死磕派律师建议而拒绝认罪、最终获得更重刑期的被告人,他的遭遇应当成为每个法律从业者的警钟——司法不是游戏,辩护不是表演,正义的实现需要技术,但更需要智慧和责任。(作者:郝凤军)

        作者简介:

       郝凤军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,副教授。内蒙古北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,公司业务部负责人,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郝律师2007年开始执业,迄今已深耕法律服务一线一十九载,先后为数十家区内外知名房地产企业、金融机构及政府平台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服务,被誉为“地产与金融合规领域的实战派专家”。

      主要业务领域:建筑工程承发包、招投标,银行业务,不良资产处置,土地领域业务,债权债务,刑事业务等。

      “以商业视角解构法律问题,以法律工具赋能商业决策。”郝凤军律师始终秉持极致专业、极致责任、极致效率的价值观,致力于为客户在复杂商业环境中构建最具竞争优势的法律解决方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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